1935年8月14日,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罗斯福签署了《社会保障法》,该法就此生效。该法源自于罗斯福总统在同年1月17日正式向国会提出的立法要求。这是美国历史上总统首次主张对老年人实施联邦援助,这个主张也是这个法案最主要的议题。同日,纽约州参议员罗伯特·瓦格纳、来自马里兰州的众议员戴维·刘易斯分别在参议院和众议院提交了这个法案。经过半年多在国会的讨论和修改,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都通过了,最终提交总统签署。美国总统为什么一反美国传统而提出这样的法案,而国会代表们为什么终于通过了这样的法案?最简单的答案是:对1929~1933年源于美国的世界经济大危机的直接反应。1962年,曾于1933~1945年任联邦政府劳工部长的弗朗西斯·珀金斯回忆说:“我总是讲,而且仍然认为,我们不得不承认,不论有关老年保险系统和失业保险前景的论理是何等精妙,不论有多少人在研究它,不论有多少个委员会对这片领域有所见解,也不论有多少大学教授在这个题目上作了多少文章——这样的‘不论’实在太多了——《社会保障法》的真正根源在于1929年的大萧条。除此之外没有任何事,能够令美国人民如此震动,如此恐惧,乃至于一头撞到社会保障之上。”10326810这位社会保障政策的创始者和制定者之一的亲身体验,生动地说明了《社会保障法》之所以诞生的直接原因,同样也表达了美国人对社会保障制度不喜爱而又不得不依赖的复杂心情。也有稍微复杂一点的答案:因为有了自1893年美国经济危机之后的进步主义运动,大政府的思想和实践逐步做好了由政府承担社会保障责任的准备,当美国遇上1929~1933年的巨大经济危机时,政府自然就正式承担了这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