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是人类亘古不变的话题,有众多学者曾阐发对爱情的认识,苏霍姆林斯基认为爱是“个人世界中最神圣的东西”,而且“相爱是莫大的幸福,相爱就是一个人不仅从生活中获得快乐,而且首先是把这种快乐奉献给自己心爱的人”11548632。费尔巴哈认为:“爱就是成为一个人。”瓦西列夫认为爱情的本质是:“在传宗接代的本能基础上产生于男女之间、使人能获得特别强烈的肉体和精神享受的这种综合的(既是生物的,又是社会的)互相倾慕和交往之情。”11548633李银河认为:“爱情是一种两人情投意合、心心相印的感觉,是一种两个人合二为一的冲动。”11548634以上观点都强调了爱情是个人之间的感情,但也有人强调其社会性,如列宁曾言:“恋爱牵涉到两个人的生活,并且会产生第三个生命,一个新的生命。这一情况使恋爱具有社会关系,并产生社会的责任……也就是说恋爱和爱情不仅是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同时也伴随着当事人的义务和责任。”所以“最重要的还是社会方面”11548635。尽管历史上的人们对爱情曾不懈地追求,但能如己所愿者少之又少,两个人的结合基本是为了家庭利益而尽的一种责任,而且由于男女之间的婚前交往被人为阻隔,爱情也缺少产生的条件。在第一章中可见,虽然近代以来,男女交往逐渐公开和增多,但爱情实际上仍受到政权和家庭的干预,个人之间的爱情难以实现,改革开放后,爱情的政治色彩逐渐淡化,国家行政干预在婚姻领域逐渐弱化,人们的爱情意识逐渐高涨,人们越来越依据自己的意愿追求爱情,那么改革开放后,爱情是否成为个人的私事呢?这是本章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