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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参与

作者:
曾庆敏
出版日期:
2008年10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字数:
10565字
所属图书:
老年人权益保障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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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有了政府主导,对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制定了规划、政策,培育了市场,加大了投入,谁来具体执行呢?当然是社会。但是社会是具体的,是应该看得见摸得着的。所谓社会,就是泛指由共同机构、组织和设施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与老年人生活有关的组织都可以被认为是老年人所理解的社会。在我国,单位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元,尤其是现在的城市老人,这些老人原来所工作的单位就是他的社会;当然,老人所居住的家园小区也是他的社会,那就是现在所谓的社区。凡是老人在生活上需要接触到的地方都是社会,例如,看病的医院,出行的交通,储蓄的银行,居处的房产部门,就餐的饭馆,看电影的影院,看戏的剧场,休闲的公园,甚至上学的老年大学等等。所有这些,对于老年人来说都是他的社会。但是与老年人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他所在的单位,以及他所居住的社区。而社会对老年人来说当然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承担责任最大的也就是单位和社区,尤其是老人所在的单位。

关键词:

老年人社区居民组织意见

作者简介:

曾庆敏:

文章目录
第一节 单位
  • 所谓老干部工作局,老干部到底具体指的是哪些人
  • 对老年人的实质性的管理问题
·第二节 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