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这一政治制度已庄严地写进《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成立以来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各族人民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因而受到各族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衷心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