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之一。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村民自治通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广大农民真正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必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推进农村管理民主。
施虹: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