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根据新疆民族地区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及其在全国政治、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制定并实施民族优惠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内曾有力地推进了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民汉嵌入式聚杂居格局逐渐形成,民族优惠政策的弊端也开始日益凸显。新时期,国家必须转变理念,正确认识与处理“输血”与“造血”的关系,以增强边疆民族地区“造血”功能为最终目标,并逐步实现边疆地区由“族际主义”治理模式向“区域主义”治理模式的转变,才能有利于推动和维护边疆民族地区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与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