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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正义、关怀与性别平等和差异

作者:
出版日期:
2013年12月
报告页数:
报告字数:
8206字
所属图书:
在平等与差异之间:女性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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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传统男性哲学家根据他们理解的两性间的性别差异认为,女性和男性不同,不像男性那样容易受道德形式的引导。康德就试图将普遍的道德命令运用于女性,但后来他认为这不适用于女性。罗尔斯虽然没有明确对女性有什么看法,但他认为其正义道德只适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尽管他也说明家庭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实例,但他也明确讲过正义原则不适用于家庭的私人领域。女性主义从开放性思维的角度,强调包容性的价值,主张保存差异的女性认同,着力理顺在一切社会组织中关于正义、关怀与性别平等和差异之间的关系。或者按照亚里士多德的“差等原则”,即男女的确不同,据其差异而求平等。或者按照罗尔斯的“最大最小”的差别原则,让最不利者获得最大利益。这样才合乎在性别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合理和公正,以便建立合乎正义的性别秩序,表达没有偏见的女性主义的正义诉求。

关键词:

性别平等正义差异关怀

作者简介:
文章目录
·正义、关怀与性别平等
·正义、关怀与差异
·尚未有定评的女性主义正义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