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生活质量指标体系,必须满足生活质量的研究目的和指标选取的原则。本研究将生活质量主要限定在客观方面,同时也包含了一定的生活设施的主观满意度评价,而且主要是研究生活质量的公共领域层面。根据指标选取的合理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本研究在澳门生活设施指标体系的设置过程中,既综合了国际国内已有的生活质量研究的成果,同时也结合澳门的实际情况,力求体现澳门的特色。
周长城:
柯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