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是一个内涵十分丰富、外延十分复杂的范畴,随着历史、时代发展以及文化传统的变迁,在不同的社区性质、功能、发展水平等条件下有着不同的意义与要求。一般来讲,社区建设主要涉及社区组织、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和社区治安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来说,社区建设指的是一种社区工作,是指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本文研究的社区建设不是指宽泛的所有内容,主要是指新社区中的居民何以重构身份认同。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作为永久性生产资料将劳动力束缚在土地上,农民的兼业化水平比较低,村民之间的同质性比较强,再加上交通与通信等方面的限制,人与人之间的依赖性比较强,尤其是互助性比较强,犹如坊间俗语“远亲不如近邻”。村改居之后,农民开始获得居民(市民)身份,居住空间环境、人际关系、生产方式(工作性质)、经济利益、社会支持、社会福利等方面也随着政治身份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变化。旧的社会关系何以维系,新的社会关系如何搭建,社区各方利益如何实现大融合,社区如何进行管理,面对转制后的种种现实问题,多元治理力量应该如何统筹,如何使居民的需求得到合力满足成为当下村改居社区工作的重要课题。为此,本章主要从长三角区域特别是浙江省近年来的成功案例中分析村改居居民如何获得“满足感”的路径。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述村落并不是完全改制后的村落,对于长三角区域而言,不受城镇化影响的村落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因此本书泛指的农村社区包含了未改制的村落。为了行文方便,本书统称其为村改居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