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改居居民的合作诉求及其实现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的社会剧烈变革时期,无论是情愿还是非情愿,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牵涉城镇化改革的一部分农民必然要从原先从事的农业活动中脱离出来,从而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土地条件,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量失地农民需要安置。随着城镇化进程以及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推进,拆迁安置后形成的村改居社区数量日益增长。村改居社区与一般意义上的住宅区有所不同,其社区居民的构成主要为原先村庄的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其中又以中老年人居多。虽然这些居民在身份上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但是其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以及生活习惯并没完成从原先的农村村落到适应城市社区的转变。面对城镇化推进带来的剧烈变动,面对生活以及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面对可能的权益受损风险,这些村改居居民往往处于茫然被动、无所适从的境地。这一时期,村改居居民面临的诸如弱个体与强政府、小生产与大市场等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由此产生了各种合作诉求。因此,研究村改居居民合作诉求的实现方式有助于透视村改居居民合作的机制以及背后隐藏的深层问题。根据在各地的调查,特别是在浙江富阳、嘉兴、温州等地区和江苏、上海的调查,我们发现仍有大量的村改居居民倾向于通过单干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为何会出现两者的矛盾?村改居居民的合作诉求涵盖哪些领域?通过何种组织实现自身的合作诉求?该组织的合作机制是什么?合作中出现了何种问题?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本文主要基于对各地的调查分析来研究村改居居民的合作方式以及产生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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