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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定东
机构: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个人简介:

湖北当阳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博士(后),杭州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社会学会理事、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公共管理学会理事、杭州师范大学公共健康治理研究院副院长,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杭州师范大学社会工作、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社会保障硕士点导师。加拿大萨斯凯彻温大学、韩国加耶大学特聘教授。浙江省“十三五”学科组专家、浙江省城乡社区治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浙江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等。曾从军10年,先后立功多次,荣获浙江省首届最美退役军人和浙江省万名好党员称号。进入学界超过18年,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建设、基层治理和社会政策。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5个,省部级项目10余个,地方政府委托项目50余个,出版专著10部,发表论文140余篇。其中CSSCI33篇,出版专著9部(含合著)。多项成果荣获省部级奖项。

  • 村改居:城镇化与居民需求
    赵定东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村改居是中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社会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带来的社会问题多为不断产生的、新的、现实性问题。村改居带来了社会保障、户籍改革、环境等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也带来了民众利益保护的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着民众对美好生活的切身感受,也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本书主要立足于长三角区域,以问题为导向,描绘了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利益诉求的新形态。
  •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新单位化现象:基于浙江省嘉兴市的实践分析
    出版时间: 2014年08月
    以土地流转弱化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偏好、以住房改造隔离农民与村落的空间联系、以行政化社区组织的构建瓦解乡村熟人社会、以城市社区服务标准催生新社区居民的“城市意识”是浙江省嘉兴市城乡一体新社区建设的主要方式和实践过程。文章认为在新社区建设过程中,有了诸如社区庇护主义的出现和发展、社区法团主义的产生和扩大、社区父爱情结的再生与扩张等现象,这些现象的出现说明单位社会在中国大陆并没有完全终结,相反,它正以特殊的形态发挥着作用。正视这个现实是做好新社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建设的前提之一。
    关键词:
  • 杭州市社区首诊制度实施报告
    出版时间: 2017年04月
    杭州市将社区首诊制置于医养护一体化全科医生签约智慧医疗服务系统之中,通过使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实现多部门联动,把医疗康复护理进家庭作为基础,根据居民的不同健康需求,提供及时、高效、安全、综合、个性化的健康服务体系,为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体系的开展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到2016年,杭州市主城区与全科医签约的居民共71.5万人,签约覆盖率达28%,其中重点人群覆盖率达到64%。杭州市社区首诊制的突出经验表现为通过建立健全政策联动体系、提升基础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以及以需求为导向提供签约内容等措施,积极引导居民自愿参与社区首诊。但也存在全科医生数量和服务能力不足、医患信任度低、配套措施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社区首诊制的有效推进,未来应着重从以上几方面入手加强社区首诊制建设。
    关键词:
  • 如何认知村改居居民的利益及利益观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村改居是在中国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现象。就村改居居民切身利益诉求类型而言,可以分为直接受到侵害的个体利益诉求、直接受到侵害的集体利益诉求和间接可能受到侵害的利益诉求等,这是普通村改居居民直接利益所体现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的具体形态。在现代社会中,社区已经逐渐成为治理社会问题的基础场所,村改居社区虽然是中国城镇化过程中的社区特殊形态,但作为一种有组织的区位性社会行为载体,其社区治理更需要引入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和完善社区自我发展的机制,动员社区内各团体、各社会成员共同为社区发展献计出力,推进社区建设社会化,即运作社区资源,解决社区发展困难,实现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最终实现增强人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的治理目标。
    关键词:
  • 村改居居民生活方式变革的状况与问题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城镇化是指我国由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化社会向工业化社会迈进的过程,中央倡导“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和谐发展”的发展模式并在2014年3月16日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了政策指导。在城镇化过程中,农民的生活方式首先发生重大变化。可是,谈及城镇化建设时,不论就实践工作还是理论探讨来说,认知上都存在忽视农民生活方式变迁本质的问题。我们对长三角区域50余个村的调查,特别是对浙江省嘉兴市、温州市、安吉市,杭州市余杭区、富阳区、萧山区,江苏省常州市、太仓市、盐城市建湖县近湖镇和张家港市永联镇,以及上海的宝山区和嘉定区等地的调查,发现农民的生活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变化。那么,农民的生活方式变革为什么不明显,甚至有些农民排斥城镇生活呢?这种不变何以影响“人的城镇化”目标的实现?是政策推力、乡愁抑或城市性缺场?本章主要通过上述调查分析揭示就地城镇化中农民生活方式变革的利益影响因素。
    关键词:
  • 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利益问题及其诉求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1958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标志着我国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开始形成。在这一制度背景下,资源向城市倾斜,城市人口享有更多由国家财政补贴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人口众多的农村以土地为自给自足的社会保障底线。这种二元户籍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成为阻力,如在限制人口流动的同时扩大了贫富差距,阻碍了社会公平的实现,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国家对户籍制度进行了多次细微的调整,如1984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规定有进集镇落户意愿的农民可以通过自理口粮的方式进集镇落户,开启了城乡户籍制度改革之路。201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开始对户籍制度进行正式的改革。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明确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之间的性质区分,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并建立与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相适应的教育、卫生、社保、就业和土地制度。截至2016年9月19日,在北京出台户籍改革意见后,已经有30个省市区(不包括港澳台和西藏)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普遍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并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种釜底抽薪式的改革看似将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两类人合二为一,其实是两类人群中的一类一分为二了。在三个群体中,村改居居民这一转型人群的社会保障问题比单纯的城市居民和单纯的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问题更具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其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和公正性困境已经成为其利益诉求的主要内容,同时也成为影响城镇化国策推进的一个重要方面。检视农村、城市及村改居的社会保障政策,并对三者进行相关比较研究,有利于揭示村改居居民的社会保障利益问题。
    关键词:
  • 村改居居民的合作诉求及其实现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的社会剧烈变革时期,无论是情愿还是非情愿,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牵涉城镇化改革的一部分农民必然要从原先从事的农业活动中脱离出来,从而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土地条件,随之而来的便是大量失地农民需要安置。随着城镇化进程以及破除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推进,拆迁安置后形成的村改居社区数量日益增长。村改居社区与一般意义上的住宅区有所不同,其社区居民的构成主要为原先村庄的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其中又以中老年人居多。虽然这些居民在身份上从农村户口转变为城镇户口,但是其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以及生活习惯并没完成从原先的农村村落到适应城市社区的转变。面对城镇化推进带来的剧烈变动,面对生活以及生产方式的巨大变化,面对可能的权益受损风险,这些村改居居民往往处于茫然被动、无所适从的境地。这一时期,村改居居民面临的诸如弱个体与强政府、小生产与大市场等方面的矛盾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由此产生了各种合作诉求。因此,研究村改居居民合作诉求的实现方式有助于透视村改居居民合作的机制以及背后隐藏的深层问题。根据在各地的调查,特别是在浙江富阳、嘉兴、温州等地区和江苏、上海的调查,我们发现仍有大量的村改居居民倾向于通过单干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为何会出现两者的矛盾?村改居居民的合作诉求涵盖哪些领域?通过何种组织实现自身的合作诉求?该组织的合作机制是什么?合作中出现了何种问题?问题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本文主要基于对各地的调查分析来研究村改居居民的合作方式以及产生的问题。
    关键词:
  • 村改居的产业发展及富裕化诉求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城镇化不断发展,农民被卷入其中成为村改居居民,产生诸如户籍转变、集体土地产权转变、居住环境转变、集体经济转型等多方面的利益问题。利益最核心之处就是经济利益,保障村改居的经济利益是村改居居民成功转型的关键。发展好村改居农村的产业,既有利于保障村改居集体的经济利益,又有利于实现村改居居民致富的目标。传统农村依赖农业生产,产业结构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第三产业为辅。随着社会分工进程的加快,工业迅猛发展,现代服务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村的产业结构转变为第一、第二产业争相发展,第三产业逐渐发展的阶段。村改居是农村转变为城市的进化阶段,在产业结构上有着农村与城市的影子。调查显示,村改居前的产业结构为“一、二、三模式”,即第一产业(农业)为主,第二产业(工业)次之,第三产业(服务业)居后的发展模式,且留村农民成为第一产业的劳动力支柱,男性农民成为参与第二产业的主体,女性农民成为参与第三产业的主体。村改居后产业发生较大的变动,产业结构变动为“第一、第二产业并重,第三产业逐步发展模式”。村改居产业发展现状是:村改居的产业结构从农业为主转变为农业、工业并重(第一、第二产业相对平衡发展),旅游业不断发展(第三产业有序发展)。而村改居产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是:第一产业比例不断下降,第二产业比例不断上升,第一、第二产业发展相对均衡的状态会被打破,第二产业中的“高、精、尖”产业不断增加,第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比例将稳步提高。
    关键词:
  • 公共服务诉求中的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及改进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公共服务设施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改居居民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程度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城市生活机会分配、生活质量和成本问题。同时,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还能满足居民的一般性需求,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满意度,对于改善居民生活具有重要的基础性意义。城市社区一般具有很高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而村改居社区由于刚刚从农村向城市社区转变,原有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较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经验也十分缺乏,加之社区居民的设施需求不明确,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筹集方式和设施管理方式都缺乏一定的经验,因此,村改居社区不仅要建设大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推动村改居社区的建设和发展,同时还应尽快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条例和方案。撤村建居之前的城中村在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大多采用行政命令式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建设方式,在这种建设方式下,每个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普遍具有设施千篇一律及缺乏针对性和独特性的问题,并不能满足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不能正确地反映出居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但这种政府主导的方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和充足的资金来源。
    关键词:
  • 村改居居民的“亚市民化”问题以及户籍福利平等化需求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新型城镇化不同于过去的土地城镇化,其核心是坚持以人为本,尽快促成农民的“市民化”转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公共服务均等目标,体现共建共享的理念。所谓的“市民化”,其主语是人,围绕人开展的村改居工作就必须要求政府快速稳健地帮助农村居民转变为新市民,真正成为城市的主人。而实现新市民身份的转化,不仅是形式上的“进”城,如生产资料、生产环境和生活方式的改变,更重要的是货真价实的“融入”城市,获得与新市民身份相匹配的利益,即村改居居民在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住房福利、资源汲取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平等享有潜在的利益和权利。那么,在实现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如何保证村改居居民获得正当的户籍利益,加快改革与其相配套的户籍制度便成为了重头戏和关注焦点,特别是对于村改居农民,追求平等化户籍利益的需求尤为迫切。本章分析了我国户籍制度发展带来的利益变化及其“亚市民化”的现状,村改居居民户籍制度变革下的利益诉求,以及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下村改居居民利益诉求实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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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村改居居民的社会支持体系现状及问题
    出版时间: 2020年08月
    长江三角洲是全国城镇化发展较为迅速的地区,村改居建设的落实工作较具典范性。浙江省2016年的城镇化率达到67%,城乡统筹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浙江湖州德清县倾力打造社区共治空间,宣传社区主导、部门结对、全民参与的“文化+”理念,让社区居民共享新社区文化盛宴;上海松江区确立起由居委会统一办理村改居居民社会保险的制度,将居民统一纳入城镇医保体系并每月为经济困难者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解决了居民的后顾之忧;江苏南通十总居社区以“亲民、利民、为民”理念为村改居居民矛盾处理创设商讨空间,注重结合实地经验向居民灌输利导因素,为化解改制后社区的邻里冲突提供了先例。但在如此之多的优良经验下,经我们深入调查发现,村改居居民的社区归属感仍不够强烈,原来的农村生活场景仍不时在头脑中徘徊,甚至丝毫没有感受到村改居后身份变化带来的好处。这是村改居居民情感变淡漠了,还是政策的实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转入新社区、住进新房的居民们就没有一丝的欣喜与感谢之意吗?本书基于实地调查,从改制后与居民利益紧密相关的多角度分析当下村改居居民社会支持体系的运作情况,找出其中服务供给场域存在的不足,为促进村改居居民融入当地新环境提供新办法、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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