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认识基层地权纠纷的解决机制,说明土地规则为何不稳定。由于政治和法律各自的活动领域及原则未经区分,中国基层地权纠纷的解决遵循利益政治逻辑,而不是法律衡量逻辑。利益政治的特点在于:不是根据法律规则辨认地权主体及其正当利益,而是允许当事各方通过力量竞争,“确定”对自己有利的处理规则。因而,土地纠纷的结果受到力量对比的强烈影响,势力大者在影响结局中优势明显。这样,地权纠纷虽然貌似法律和经济问题,而实际内容却是政治和社会性主题——不同理念、利益、身份和权利的社会平衡结构未形成,缺乏对权利的法律界定“生产”认可(合法化)的社会机制,因而产权规则难以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