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传统孝道具体化为代际关系、社区礼治秩序与推己及人的内在逻辑三个方面来论述其在农村社区的话语与实践。笔者以为,小传统文化中孝的话语与实践是物质与精神、世俗与神圣的统一体,这在大传统孝道话语里也能得到印证。孝道的话语在大传统中形成后,其含义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形成一个包罗广泛的体系。每一个时期人们都会根据时代的需求对孝道进行重新解释。在近代以前,孝道的地位基本上没有动摇,在大传统中支撑着家国同构的传统社会结构,在小传统中作为普通民众安身立命的根本,维系着社会的道德风尚。大小传统之间通过敬天法祖的各种仪式实现了互通。只是到近代西方文化入侵以来,作为传统文化根本的孝道遭到了怀疑与否定。在中国迫于亡国的压力而进入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轨道时,急需一套与民族国家建设相配套的话语体系,如公民、国家、权利与义务观念等。这一套体系是传统文化中所没有的,只有从西方民族国家移植。如何将这些外来的观念嫁接到中国传统文化中是近代知识精英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在解决这一难题的过程中,传统的孝话语一度被作为民族国家话语的障碍而遭到猛烈批判,其目的是要在打破传统政治结构与观念的基础上建构起新的民族国家的政治结构与理念。当然,近代知识精英所要努力批判与动摇的是孝话语中与传统政治结构相关联的部分,对于其中与精神和道德相关的部分并没有触及。正如当时的知识分子所断言的,孝为中国先哲历世相传之遗训,为中国民族特重之道德,有其超越的地位与永久的价值,其中所包含的人性与真纯优美的民族道德断不当令其随家庭、生产工具、家庭经济制度的改变而消失(谢幼伟,1946)。故本书试图突破唯物论的局限,关注孝道中包含的精神意义。这种意义在小传统文化中或多或少得以保留,因此本书与大多数做文本分析的孝道研究者不同,强调孝道在小传统文化中如何表述与实践的动态过程。在论述角度上,本书不把孝道固定于家族主义的框架中,而是关注其在社区中的实践,其中的社区侧重其精神共同体的含义。人们将孝道建构为社区共同体的基础,并于孝道实践中实现人的精神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