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农村不能实现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如何全面建设小康农村,就成为当前及今后全党工作的头等重要的任务。湖南省湘阴县委为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湘阴的步伐,切实解决农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村党建工作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从2002年12月开始在全县418个村实施了村第一支部书记制度。所谓村第一支部书记制度,就是湘阴县委从县乡机关选派有农村工作经验的党员干部到村任第一支部书记,第一支部书记要求任职3年,完成“五个一”的工作任务,并有严格的考评奖惩措施。第一支部书记制度实施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切实解决农村突出问题。从目前实施的情况看,应该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共中央党校、湖南省委党校和湘阴县委党校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进行了调查,调查历时一个星期,走访了19个乡(镇)、20余个村,同每个村的支部书记和下派的第一支部书记进行了面对面的交谈,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20多次。通过座谈、个别走访群众,听取了各方面的反映,我们感到,湘阴县委实施的村第一支部书记制度,确实是全面建设小康农村中的一项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对全面建设小康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