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通过施行的《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已完全不能适应江苏经济发展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江苏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和转型升级。建议全面修改开发区管理条例,围绕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明确发展定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聚集高端创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注重绿色集约利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制度创新,以夯实开发区全面提升质效、转型升级的法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