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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修改《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研究

作者:
方明
出版日期:
2018年8月
报告页数:
10页
报告字数:
8607字
所属图书:
2018年江苏社会发展分析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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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6年通过施行的《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已完全不能适应江苏经济发展新阶段、新形势的要求,立法滞后严重制约了江苏开发区的建设发展和转型升级。建议全面修改开发区管理条例,围绕进一步推动开发区明确发展定位,转变发展方式;创新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聚集高端创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注重绿色集约利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等方面制度创新,以夯实开发区全面提升质效、转型升级的法制基础。

关键词:

制度创新江苏省社会发展《江苏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立法滞后

作者简介:

方明: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江苏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研究员。

文章目录
全面修改《开发区条例》的必要性
  • (一)开发区在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 (二)江苏开发区建设亟须全面转型升级
  • (三)立法滞后制约着开发区的进一步发展
  • (四)江苏可以为全国开发区制度建构提供地方立法样本
现行《开发区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进一步完善立法架构
  • (二)进一步明确发展理念
  • (三)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
  • (四)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
  • (五)进一步加强评估考核
《开发区条例》的修改建议
  • (一)明确发展定位,转变发展方式
  • (二)创新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机制
  • (三)聚集高端创新资源,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 (四)拓展对外开放新空间,全方位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 (五)注重绿色集约利用,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 (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创新金融服务体系
  • (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