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正如火如荼地推进,江苏省是全国经济发达省份之一,农村集体经济比较发达,集体产权改革起步较早。针对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与冲突、“政经分离”不彻底、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不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等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产权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保护江苏省社会发展
徐静:法学博士,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