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组成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在2006年上半年实施了第七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
作为调查对象的那些私营企业,系指在各地工商管理局登记为“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70650210。由于行业特点和季节用工等原因,一些私营企业雇工不足8人,本次调查也把它们列入了问卷调查对象。
从2004年第六次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到现在,又过去了整整两年。在此期间,有两件大事对私营企业的发展影响最大:一是2004年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为包括私营企业主在内的新的社会阶层指明了进取的方向;二是2005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文件),为私营企业的发展系统地提出了相关的政策。以这两件大事作为大背景,本次调查内容在保持连续性的基础上,增加了相应的新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