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38年2月生,汉族,祖籍江苏省吴江市。1959年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1959年8月起在江苏省历史研究所及其合并更名的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工作;“文革”中下放到苏北农村,1973年调至省文化局创作组工作;1982年归队回到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从事社会学研究,其间1986年~1991年曾从事科研管理工作;1991年11月后继续在社会学研究所从事社会学研究,担任过副处长、副所长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从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到研究员;1998年7月退休。主要的社会兼职有江苏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顾问、省妇女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省家政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特邀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