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汉族,1958年3月生,湖南省醴陵市人。现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学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学位分委员会委员,兼社会学系负责人。同时兼任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常务理事、公共关系协会常务理事、企业公共关系研究会常务理事和副秘书长。1978年考入湖南大学,1982年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留校任编辑及教师;1985~1992年调湖南图书情报学校任专业教研室主任、讲师;1992年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1993~1996年任公共关系教研室主任;1996年至今任副院长;1993年7月晋升为副教授;1997年7月晋升为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