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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履维艰的环保法庭与环境公益诉讼

作者:
郄建荣
出版日期:
2012年4月
报告页数:
9页
报告字数:
7655字
所属图书: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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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1年10月19日,云南曲靖市中级法院受理了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等就曲靖铬渣污染事件提起的公益诉讼,被认为是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破冰之诉。我国已有11个省市(9省2市)成立了环保法庭。相对于环保法庭的普及程度,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依然步履维艰,各地环保法庭基本处于无案可审的窘境。为此,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首先确定环境组织作为公益诉讼主体的法律资格。
关键词:

环保组织环境公益诉讼环保法庭

作者简介:

郄建荣:《法制日报》资深记者,从事环保报道10年来共采写各种体裁环境报道近3000篇,是唯一连续5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好新闻一等奖获得者。

文章目录
2011年两起具有标志意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 1.自然之友等就云南铬渣污染案提起诉讼,环境公益诉讼开始真正破冰
  • 2.中华环保联合会起诉贵州省修文县环保局
我国环保法庭的设立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
  • 1.社团组织主诉案例自2009年始
  • 2.各地环保法院(法庭)大多无案可审
积极稳妥地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立法
  • 1.环境公益诉讼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立法滞后
  • 2.首先开放环境组织的公益诉讼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