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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改革还需要继续解放思想

作者:
张英洪
出版日期:
2017年9月
报告页数:
4页
报告字数:
2574字
所属图书:
赋权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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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的基础性制度。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现行土地制度与市场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不相适应,需要全面深化改革。

关键词:

制度改革解放思想土地制度

作者简介:

张英洪:出生于湖南省溆浦县农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法学博士。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调研综合处处长,兼任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城郊经济研究会秘书长、《北京农村经济》执行主编,长期致力于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著有农民权利研究系列作品《给农民以宪法关怀》《农民权利论》《农民、公民权与国家》《认真对待农民权利》,新型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研究系列作品《新市民——北京市农民工市民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问题研究》《北京市新型城市化研究》《北京市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研究》《农民荒——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老龄化问题研》《北京市法治城市化研究》,农民财产权利研究系列作品《北京市城市化中农民财产权利研究》《赋权富民》《善治乡村——乡村治理现代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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