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股份制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次变革。在沿海发达地区的土地股份制运作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增加引起了村庄治理的危机和集体成员权界定的困难。南海区的土地股份制改革为农村集体经济走出上述困境探索了一条道路:由地方政府主导设计和建立一套市场化逻辑的农村集体资产的分配、交易、管理和经营制度,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界定为市场主体,从而避免集体所有制下的种种弊端。
村庄治理土地确权土地股份制股份化
廖炳光:清华大学社会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