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并不是一项纯粹的理论研究,而是基于田野调查的实证与理论相结合的研究。从个案研究要求典型性王宁:《代表性还是典型性?——个案的属性与个案研究方法的逻辑基础》,《社会学研究》2002年第5期。的原则出发,我们选择了浙江省湖州市芦溪村和温州市作为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