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达哥拉斯曾对议事厅的官员说,“一定要公正。不公正,就破坏了秩序,破坏了和谐,这是最大的恶。”这以后的西方思想家对公正与和谐的理解,基本上是沿着这个思路进行的。从柏拉图的“理想国”到卢梭等政治启蒙思想家的“社会契约”,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经济和谐”到新自由主义思想家格林的“政治和谐”以及罗尔斯的“公平正义”,始终贯穿着对和谐社会理论的种种构想以及实现途径的设计。
李斌:中南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教授。
李丽: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东南亚南亚研究》编辑部助理研究员,云南大学国际关系研究院在读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