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步入老龄化社会,西方“社区照顾”的理念也逐渐演绎为我国政府关于对老年人采取“社会化养老”与“社区照顾”的政策一些前瞻性思考和计划。1993年8月,民政部等14个政府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该文件提出:到本世纪末,基本建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服务门类齐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服务网络;85%以上的街道兴办一所社区服务中心、一所老年公寓(托老所)、一所残疾人收托所和一所以上托幼机构高鉴国:《中国社区工作者手册》,民族出版社,2002,第85页。。今天,这个文件所提出的在全国城市街道一级建立社区服务中心和托老机构的计划基本实现。2001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制定并下发了“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该计划提出的主要任务是:在3年时间内,从中央到地方,民政部门将使发行福利彩票筹集的福利金(约40亿~50亿)、地方配套资金、社会力量投入的资金以及街道一居委会自酬资金四者的总额达到100亿元;在全国10万个社区居委会和农村乡镇新建或改扩建一批供老年人娱乐、健身、学习的城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乡镇敬老院,以建立老年人的福利服务体系。“星光计划”的实施步骤是,首先侧重于大中城市,同时推进中小城市的老年人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并兼顾农村乡镇敬老院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