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制度安排。“十三五”时期,扬州市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前实现两个“翻一番”,需要制定包容与提升的发展策略,通过增域、加项、提标和扩面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针对城市居民、转移人口、农村居民等不同对象,明确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方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
基本公共服务扬州民生建设
程兆君: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赵亮: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处长。
王莉莉:扬州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
宋犁犁: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副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