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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系统功能选择

作者:
张思宁
出版日期:
2011年3月
报告页数:
14页
报告字数:
9951字
所属图书:
转型中国之价值冲突与秩序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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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解决个体因收入、户籍、身份等差异而带来的截然不同的待遇问题上,有着突破性进步,改变了城乡居民、不同地域居民“同命不同价”的惯例,填补了部分“权利空白”,让“同命不同价”成为历史。《侵权责任法》只考量损害的同一性因素和人数因素,展现的则是权利的平等、对生命的尊重。但略为遗憾的是,该规定只是针对“群死”事故的解决方案,此种情形下的“同命同价赔偿原则”只是死亡赔偿中的一种特殊规则,并非在整个死亡赔偿领域均适用。所指的“多人死亡”范围有限,除却交通事故、矿难事故、群体性事故等生产事故、意外事故造成的“群死”,如弋某上游泳课溺亡等类似情形的死亡赔偿则不适用该规则。不管怎么说,“同命同价”的意义可以延展到整个社会公平领域。不仅是生死攸关的问题需要公平公正的制度,民生问题如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方面面,也都需要仰仗制度的支撑。
关键词:

社会结构社会系统功能选择

作者简介:

张思宁:辽宁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社会心理学,学者,心理医生,专栏作家,辽宁省第十届政协委员,辽宁省心理咨询师协会副理事长,辽宁省行为学会副秘书长,辽宁省心理学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心理学会副理事长。2006年获辽宁省省直机关“三八”红旗手称号,2007年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称号,2007年茯辽宁省家庭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

文章目录
·知识经济时代的“全程助学体系”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以人为本的理念
·老年人权益保护与社会秩序重建
·实名制就业与改善民生问题
·低保户拥有手机的制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