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与认同:民国西南少数民族的身份建构
出版时间: 2016年11月
承认与认同是在个体或群体身份建构过程中,对建构者而言客体意识和主体意识产生作用的具体表现。客体或他者的认知及承认与主体或自我的认同相互影响、相互交织,共同推动主体的身份建构。然而,正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所言:“我们的认同部分地是由他人的承认构成的;同样的,如果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者只是得到他人扭曲的承认,也会对我们的认同构成显著的影响。所以,一个人或一个群体会遭到实实在在的伤害和歪曲,如果围绕着他们的蔑视的图像。这样是说,得不到他人的承认或只是得到扭曲的承认能够对人造成伤害,成为一种压迫形式,它能够把人囚禁在虚假的、被扭曲和被贬损的存在方式之中。”民国时期,生活在中国西南地区的云南、四川(包括当时的西康和重庆)、贵州等省的少数民族在他者(包括国内政界、学界、普通人,以及外国人)的承认过程中,就经历了被歧视、忽视、扭曲、部分正视、有意拔高等多种境遇;而其自我认同也与他者的承认相呼应,不断调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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