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的时间研究结语 迈向时间社会学
出版时间: 2018年10月
在《什么是哲学?》一书中,德勒兹和迦塔利认为哲学就是要创造概念(德勒兹、迦塔利,2007)。事实上,不只是哲学,任何科学(当然,这里最重要的是社会学)都必须创造概念。概念首先是某一现象的名字。唯有一个现象有名字了,我们才能讨论这个现象(穆勒,2014)。韦伯提出“理念型”,说穿了也就是认为任何社会学研究,必须从社会现象中凝练出在逻辑层面上完备性较高的概念,才能对现象进行社会学分析。但概念的提出与使用绝不是任意的。任何科学概念的建立,必须直接面对该现象,抽绎出该现象的特质,如此这个概念才能充分掌握现象,以此概念进行的研究才能真正研究到该现象。概念在某种程度上都应是本体论的、实在论的,而非只是语意上的建构(Goertz,2006)。所以,所谓的“创造”概念不是无中生有的一个概念,而应从复杂多样的经验世界中精准地掌握散落在各事件中的特质,把握一般生活中隐而不彰的现象。有时候,建立概念的难点在于我们缺乏一种精准的眼光与思维模式来系统性地掌握现象的特质。但也有些概念已经成为我们一般生活中的惯用词语,我们每天都会习以为常地运用;然而就是太过习以为常地频繁运用,使得这个概念的意涵太过宽泛,它所指涉的对象已经变得模糊了。这时候,问题反而不在于我们无法命名现象,而在于我们只记得现象的名字,忘了现象本身是什么了。“时间”就是属于这样一种概念。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