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效果
出版时间: 2016年10月
大多数社会学家对于多族群社会的研究,首要关注的往往是:在一个多族群社会中不同群体之间关系是怎样的?特别是当不同的族群相遇时,接触会产生什么结果?什么样的群体关系维度和过程决定主流族群与少数族群之间的关系模式?如果从关于多族群社会中的暴力和普遍敌意的新闻报道来判断,似乎族群关系必然导致冲突。实际上,几乎所有的理论家都将冲突视为族群关系的一个基本特征,即便不是永久特征。唐纳德·杨(Young,1932:586)70多年前的观察在今天看来似乎依然正确:“当两个相互交往的群体有着明显的不同特征(无论是先天的还是文化的),并且是确实的或者潜在的竞争对手,那么群体间的敌对似乎就不可避免。”尽管冲突可能并不总是明显和极端的,它依然是族群关系首要的、基本的面向。基于这种看法,蒂施勒(Tischler)和贝里(Berry)认为,如果冲突也包括当冲突中的一方试图削弱对手而不是彻底消灭对手时那些隐微的、克制的交往方式,那么无疑当不同的人们相遇时冲突总会发生。不管支配-从属关系看起来多么稳定、和平,潜在的冲突总是潜伏在表面之下,会阶段性地、出乎意料地显现。因此,族群关系就意味着冲突(麦格,2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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