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越南勘界之后实行的对汛制度,既是中越边境地区社会管理的基础,同时也为边地人群的社会身份转换提供了新的物理空间和制度空间。民国时期发生在马关县都龙区的杀人抢劫案,看似一个地方刑事案件,实则是地方豪绅与地方行政长官之间权力争斗的结果。在此过程中,盐务缉私制度在地方的推行,为边民社会身份转换提供了便利。边地社会非但未因为诸多机构的设置而变得更加“有序”,反而因边民甚为多元的社会能动性而变得更加复杂。
盐务缉私边民社会边地秩序
覃延佳:覃延佳,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副教授,广西大学中国-东盟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
刘秋妍:刘秋妍,云南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QinYanjia:
LiuQiu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