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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岭村潘氏宗族的治理形态与实态

作者:
吕进鹏
出版日期:
2017年11月
报告页数:
20页
报告字数:
21725字
所属图书:
中国农村调查(总第8卷·村庄类第7卷·华南区域第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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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岭村潘氏宗族自传统时期起,就形成了以“话事头”为核心的治理权威,族中辈高、年长、有威望、有文化,并且有一定资产的“话事头”及其领导的宗教组织在族治理中扮演着主导性角色。民国时期,国家权力不断渗透,由此形成了宗族权威与保甲政权并立的治理格局。20世纪90年代,沙田镇新岭村村民委员会成立,村委会、民兵营、和谐志愿者促进会等组织成为潘氏宗族村庄的治理主体。
关键词:

乡村治理治理形态新岭村

作者简介:

吕进鹏:(1989~ ),男,汉族,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2016级博士研究生,助理研究员。

文章目录
·第一节 治理形态概况
第二节 治理主体
  • “话事头”
  • 宗族组织
  • 族权与政权的关系
第三节 治理内容
  • 宗族公共事务
  • 房支公共事务
  • 家庭事务
第四节 治理规则
  • 族规
  • 国法
第五节 治理过程
  • “话事头”与决策
  • 族内监督方式
  • 参与形式
第六节 治理方式
  • 教化与惩罚
  • 官府的强制力量
第七节 新岭村治理变迁与实态
  • 土地改革时期的治理
  • 集体化时期的治理
  • 村民自治时期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