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权不下县”。过去人们一般认为,在传统中国,国家权力的行使被限制在城邦之中。虽然也有学者指出皇权不下县只表明行使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仅止于县一级,并不必然表示国家政权不深入乡村社会陈洪生:《传统乡村治理的历史视阈》,《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但在县级以下不可否认地存在与国家力量运行与治理逻辑不同的力量,实际上自上而下的国家权力与自下而上的乡村社会权力是同时存在的,并且有可能交叉重叠,互相掣肘又互相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