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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访制度改革及其法治化分析

作者:
谭柏平 邢铈健
出版日期:
2021年9月
报告页数:
16页
报告字数:
13223字
所属图书:
风险治理的多维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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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信访属于行政信访。与其他类型的信访相比,环境信访在产生原因、涉及的职能部门、矛盾化解方式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在实践中环境信访面临的困境是:一方面,环境信访牵涉较多的行政职能部门,另一方面,鉴于环境污染的特征,信访人走诉讼途径的意愿不强。对于环境信访来说,“诉讼分离”关键在两个层面:一是环境信访去司法化,二是环境信访事项在不同行政部门的环境监管职责中进行“切分”。构建“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机制是“诉访分离”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环境信访答复是一种不可诉的行政行为,为了防止环境信访事项在法律程序内“空转”,可赋予环境信访机构以立案建议权。

关键词:

依法行政环境污染诉访分离环境信访法定途径

作者简介:

谭柏平:法学博士,首都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主要从事环境法学研究。

邢铈健: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文章目录
·问题的提出
环境信访的产生及特点
  • (一)环境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 (二)环境信访的主要特点
  • (三)环境信访与其他类型信访的主要区别
“诉访分离”法治化:环境信访制度的改革方向
  • (一)“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必要性
  • (二)环境信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与方向
  • (三)“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路径
  • (四)环境信访“诉访分离”法治化的困境
依法构建环境信访的终结机制
  • (一)坚守环境信访“诉访分离”的法定程序
  • (二)遵循环境信访“三级终结”原则
  • (三)坚持环境信访答复的不可诉性
  • (四)赋予环境信访机构以立案建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