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底型社区自治是指以社区居委会发挥“托底作用”为主要特征的社区自治类型,在社区自治实践中,“托底作用”除了包括传统上提供基本社区服务如救济外,还包括居民动员、社区风尚培育、政府基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等。在社区动员和行动能力高度欠缺的社会转型时期,托底型社区自治起到了很好的替代作用,从社区的角度来说,其关系着社区居民的基本福祉、社区基本秩序的建立和社区共同体的活力。从社会的角度来说,其关系着市民基本居住利益的维护、基本行为规范的养成和社会归属感的营造。
居委会居民参与托底型社区自治
李洋: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博士,主要从事社区治理研究,社会分层与流动,社区与社会组织、城市更新。
LiY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