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开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合作。本文在大湾区各城市已经开展的各类实践的基础上,就进一步加强大湾区慈善合作提出四条建议: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在为老服务、跨境家庭服务、应急响应等领域先行先试;大湾区各城市的慈善行业组织应积极搭建多种形式的公益慈善交流合作平台,通过具体项目的带动,由点及面务实推进合作;有条件的慈善组织可为在珠三角工作、生活和学习等方面有困境的港澳人士及其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慈善救助;推广“慈善之城”“志愿者之城”创建经验,共建“慈善湾区”。
社会需求粤港澳大湾区慈善平台慈善合作
胡小军:博士,广州社会组织研究院执行院长,广州市慈善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社区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