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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保护地役权制度对中国自然保护地建设的启示

作者:
韦贵红 靳彤 杨方义
出版日期:
2021年12月
报告页数:
9页
报告字数:
7251字
所属图书: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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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护地役权是为了公共利益,限制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部分权利或赋予相应的义务,同时地役权人对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进行补偿。保护地役权制度提供了保护自然资源或历史文化遗迹的法律途径,逐渐被许多国家所采纳。土地私有制国家通过保护地役权的设立,在私有土地上开展自然保护。中国正在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通过设立适合国情的保护地役权,可以在集体土地上开展自然保护,建立新的自然保护地,满足公众利益的需求。

关键词:

社会参与土地信托保护地役权自然保护地建设

作者简介:

韦贵红:北京林业大学国有林场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美国的保护地役权制度与中国实践。

靳彤:北京大学动物学博士,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中国项目科学主任。拥有近20年的一线研究与保护实践经验,深度参与了云南国家公园探索、滇金丝猴社区保护地、社会公益保护地等项目,主持和参与了多个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流域保护修复规划,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了20余篇文章。现领导中国TNC科学团队为自然保护地管理提升、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流域保护修复等各领域工作提供科学支撑,依托项目实践进行最佳实践总结和工具方法开发,切实体现TNC“以科学为基础”的工作方法。担任全球保护教练网络中国联络人、国际土地保护网络(ILCN)理事、社会公益自然保护地联盟执委会成员、社区保护地(ICCA)中国工作组成员、中国动物学会灵长类学分会理事。

杨方义: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保护联盟策略总监,长期任职于自然保护机构,主要研究方向为自然保护政策及投资,参与了社会公益自然保护地联盟的建立,并担任国际土地信托网络的执行委员。

文章目录
保护地役权及土地信托
  • (一)设立保护地役权是通过平等协商、签订民事合同实现的
  • (二)保护地役权是国际上进行土地保护的主要手段之一
保护地役权制度的特点和基本做法
  • (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 (二)严格的操作流程和专业指导
  • (三)类型多样的激励性措施
·对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启示
·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