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中加以统筹谋划,首次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绿色发展作为新发展理念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新时代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并明确了我国绿色发展的重点领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强绿色发展的法律制度、政策导向和绿色技术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路径作出了战略谋划。这些重要决议科学回答了在当代中国“什么是绿色发展、为什么要绿色发展以及如何实现绿色发展”等一系列问题,指明了绿色发展是我国面向未来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也是实现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必由之路。
在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意境下的绿色发展,显然契合了国际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同时它又是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为指导,总结新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面向现代化进程中的现实问题而提出的具有特定内涵的学术范畴;它既有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绿色发展的内涵,又有中国自身国情蕴含的特殊规定性。这是因为欧美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是“串联式”的顺序发展,在过去200多年依次经历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和绿色化,它们所提出的绿色发展是基于对“先污染后治理”工业化进程的反思,其内涵侧重于“对既存的大规模工业化生产消费经济体系进行生态化改造”72167406;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则是“并联式”的追赶型发展,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是叠加发展、协同推进的,我国提出的绿色发展是基于工业化中后期的现实国情,将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能力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条件,以追求效率、和谐、持续为目标的新型发展模式。绿色发展并不局限于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全过程。因此,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要求,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