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护制度与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考虑什么问题?至少需要建设以预防为主、预防为先的制度体系,这就必须考虑这样一些问题:第一,如何预防儿童受伤害?第二,在哪里预防儿童受伤害?第三,谁来做这些预防?第四,当预防不成功时候,我们该怎么办?第五,谁来帮助受害的孩子?家长、政府或者公益社会组织?第六,谁来管那些实施迫害的成人?第七,怎么帮助受害的儿童?怎么管实施迫害的成人?除了这些问题,还要考虑将受害事实还原、取证的问题,审判和判决施害人的问题,受害人如何康复和回归家庭的问题,如何避免二次伤害的问题等。
韦克难:四川成都人。198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政策、应用社会学和福利社会学等。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1项,主持教育部、民政部等国家重大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