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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性公共品分配均等化典型事实

作者:
李永友
出版日期:
2023年8月
报告页数:
21页
报告字数:
18749字
所属图书:
社会性公共品分配公平性:特征识别与形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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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讨论公共品,无论是经济性公共品,还是社会性公共品,都需要从公共品的本质属性出发。公共品的本质属性就是其公共二字,公共二字既可以被理解为产品或服务的产权归属,也可以被理解为消费特征。就产权归属而言,公共二字意味着产品或服务的产权不归属于公众中的任何一个人或群体,而是公众共同拥有。公共品的这一产权属性意味着公共品的收益应该是公众都可分享,同样,公共品提供多少、如何提供自然也要求由公众共同决定,并且这一决策机制不区分决策参与人个人特征,所有参与决策者具有相同影响力,即秉承的是政治决策中的一人一票原则。由此可见,公共品的收益在所有公众之间应该是共同平等分享,不应该有人分享多有人分享少、有群体分享多有群体分享少,除了某人或某群体自愿放弃了这种分享的权利,但即使如此,公共品收益对公众的每个人每个群体都是完全开放同等可及。公共品的产权归属规定了公共品在公众中必须是共同所有均等分享,所以公共品均等化自然成为公共品配置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消费特征而言,其实其还是内含于公共品产权属性之中,但又有所不同,因为消费特征并不只是说公共品是由公众共同消费,而是每个人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平等消费公共品的机会,这个机会何时变为现实的使用,在既定的规则下完全是公众自主决定,这意味着,公共品对公众而言,即使没有消费,也具有价值,这个价值就是公共品的保险价值。此外,公共品的消费特征也要求公共品的使用不得设置歧视性规定,也不得与公共品融资来源挂钩。公共品的消费特征同样规定了公共品必须在公众之间确立均等的分配原则。综合上述两个理解,可见公共品均等化是内生于公共品的本质属性之中的一个自然原则。
关键词:

社会性公共品分配均等化公共服务分配

作者简介:

李永友:浙江财经大学地方财政研究院首席专家,浙江财经大学浙商资本市场研究院院长,武汉大学财政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主持国家社科重大招标项目和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级项目7项,研究成果曾获教育部高等学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并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在《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和《管理世界》发表学术论文20篇。

文章目录
·社会性公共品分配均等化测度方法
·两类公共服务分配的组间均等化
·两类公共服务分配的组内均等化
·本章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