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障儿童社会服务作为一项兼具复杂性与公共福祉属性的社会事业,涉及多元主体的深度参与和动态互动。在这一场域中,地方政府、服务机构与残障儿童家庭等主体,通过结构性位置的差异、组织惯习的不同,共同塑造了特定的社会服务供给逻辑及其实践。笔者系统剖析了各主体在残障儿童社会服务支持体系中的角色定位、行为特征及其相互作用机制,以揭示供给逻辑背后的结构性约束与行动策略。按照福利多元主义的划分,首先,聚焦地方政府的供给逻辑,通过实证调研揭示其在“委托方—管理方—代理方”三级治理结构中的枢纽作用,探讨其如何推动政策的有效落地;其次,将服务机构划分为义务教育学校、定点服务机构与其他社会公益组织三类,分析其因组织性质与资源依赖差异而形成的多元惯习与供给逻辑,重点关注营利导向、制度性资源及人本主义理念间的张力;最后,转向残障儿童家庭这一核心利益相关者,揭示其在经济理性与传统社会观念裹挟下的双重供给倾向。通过多维度、多层次的分析,本研究旨在为理解和分析我国残障儿童社会服务的供给困境提供场域背景和运作逻辑,同时为优化服务资源配置、协调主体互动关系、提升服务效能提供实践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