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残障群体权益保障意识的提升,残障儿童社会服务的供给水平日益成为衡量社会公平与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地方政府、服务机构与残障儿童家庭作为服务供给的核心主体,分别履行政策制定与实施、服务提供与日常照护的关键职责。然而,在实践中,受限于复杂情境与各主体的供给逻辑,出现了资源分配失衡、供需错位等问题,制约了残障儿童社会服务的可及性与均衡性。本文以地方政府、服务机构与残障儿童家庭为分析单位,系统探讨其供给困境的成因与表现,旨在为构建更高质量的残障儿童社会服务支持体系提供支持。
体系建设残障儿童社会服务供给
亓彩云: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残障社会政策、基层福利治理等;发表CSSCI/SSCI论文20余篇,主持课题6项;获民政部2024年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二等奖、山东省社会工作案例大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等,入选“山东大学青年学者未来计划”培养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