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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治剩余的行政吸纳——关于“外嫁女”上访的体制解释

作者:
桂华
出版日期:
2017年7月
报告页数:
24页
报告字数:
22997字
所属图书:
华中村治研究(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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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以“外嫁女”上访为代表的一类社会矛盾,由于缺乏对应的法律规范,在解决过程中很难采用是非对错的裁决模式处理。大量无法进入法律渠道的法治剩余问题深刻地困扰基层治理。信访制度及其背后的行政体制采用与法院相异的原则对待社会矛盾,践行一套独具特色的矛盾化解机制。信访制度一方面将不能进入法律途径的法治剩余问题吸纳进入行政体制,激发地方政府积极回应社会矛盾;另一方面促进行政组织内部资源优化配置,指向社会治理目标。信访制度具备矛盾承接与行政体制激活的双重功能,在基层治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关键词:

法治剩余“外嫁女”合情合理不合法

作者简介:

桂华:桂华,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长期从事农村问题研究,在《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学术月刊》《开放时代》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余篇,出版专著《礼与生命价值》。

文章目录
·法治化语境下的信访问题
“外嫁女”上访成因及其救济难题
  • (一)“外嫁女”成员资格与集体排斥机制
  • (二)“外嫁女”权利诉求的制度障碍
  • (三)作为法治剩余的“外嫁女”问题
“外嫁女”问题的行政吸纳
  • (一)法治剩余的行政吸纳通道
  • (二)行政介入村民自治的方式
信访体制下的行政激活
  • (一)信访考核与行政责任传导
  • (二)信访体制下的科层组织动员方式
  • (三)社会矛盾的行政化解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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