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任关系中,受信任一方存在值得信任的动因,这种动因根植于人们需要把关系持续到未来的这样一种价值观当中。也就是说,我对你的信任被包含在你履行信任的利益中(my trust of you is encapsulated in your interest in fulfilling the trust)。这一事实使我的信任不只是对你行为的预期。这些预期根植于对你的利益(尤其是与我有关的)的(也许错误的)理解中。
表面上,人们可能不赞成把利益带进信任关系中(例如近亲或朋友之间),但实际上人们大多数时候都这样做。确实,对许多其他信任关系来说,核心可能就是利益。例如,我与当地商人有着持续的商业关系,这种关系就成了信任关系。这里,我们不便充分说明这种信任观点,但问题在于,相当多的信任关系就是利益关系。我们主要相信存在持续关系的那些人。对我们来说,这些持续关系越丰富、越有价值,我们就有可能更加乐于信人(trusting)和为人所信(trustworthy)1106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