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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社会治理主体:公共治理的基石

作者:
出版日期:
2015年8月
报告页数:
25页
报告字数:
16608字
所属图书:
社会治理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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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代社会治理理论,特别强调政府之外其他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深度和方便程度。而在现代国家“政府-市场-社会三元色”理论中,社会一维超越了“国家-社会”传统二元分析框架中暗含的张力与冲突,而成为一种积极性的共同治理的力量。一般说来,主要表现为公民个人、家庭、社区、社会组织四个方面。这里,只讨论公民、家庭、社区三个方面。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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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积极公民 走向善治的社会基础
  • (一)作为具有“正能量”特质的积极公民
  • (二)作为能够促进社会团结和进步的积极公民
  • (三)作为履行权利义务的、法律意义上的积极公民
“家庭是个好东西”
  • (一)家庭是构建社会的重要基石
  • (二)家庭是一个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单元
  • (三)根据家庭功能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家庭政策
回到本源看社会组织的发展
  • (一)发展社会组织的真正意义
  • (二)社会组织的发展处于与国家的互动之中
  • (三)发展社会组织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