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我国教育事业围绕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不断扩大教育规模,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保障,制约特殊儿童教育公平发展的体制性、制度性障碍开始瓦解,人民群众关切的学前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获得综合治理,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被纳入政府规划。
义务教育方面,国务院通过在全国开展专项评估工作,地方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采取具体举措,共同进一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同时,为加快缩小城乡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央财政2015年下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305.8亿元,比2014年增加约80.9亿元,约增长6.6%。
学前教育方面,国家教育规划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2016年学前三年入园率将达75%,各地加大支持公办和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建设。
特殊教育方面,残疾儿童特殊教育提升计划获全面落实,教育部公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全国37个市(州)、县(区)被确定为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
“教育是今天的事业,明天的希望。”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