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推动村民自治、开放村委会选举的同时,对村庄的控制是如何实现的?村民自治过程中的村委会行政化何以成为可能?借助资源依赖理论,本文以南国省清水市南村的历史为例,引入合法性视角,对村民自治的主体村委会的境况进行了分析。本文认为,虽然村委会选举带来了村庄权力结构的变化以及村委会干部角色的转变,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国家与村庄的关系,其症结在于村委会对乡镇政府的合法性依赖。实质合法性依托于治理绩效和村民的认同,规范的村委会选举仅仅是满足了村委会形式合法性的需求,但国家通过对实质合法性资源的垄断,迫使村委会在与政府的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消解了选举所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实现了对村委会的无形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