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舆情蓝皮书《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3)》指出,2003~2012年热度较高的5000起热点舆情事件中,直接推动政府决策部门做出立法、政策废除、政策修改、人大和政协提案等的舆情事件共有423起。根据蔡定剑关于“公众参与”的定义蔡定剑:《公众参与:风险社会的制度建设》,法律出版社,2009,第5~7页。,作为一种制度化的公众参与民主制度,应当是指公共权力在进行立法、制定公共政策、决定公共事务或进行公共治理时,由公共权力机构通过开放的途径从公众和利害相关的个人或组织获取信息,听取意见,并通过反馈互动对公共政策和治理行为产生影响的各种行为。公众参与的对象包括:立法、公共政策制定和公共事务决策、公共治理;公众参与不包括选举,不等于政治参与,也不包括街头行动和个人、组织的维权行动。根据“公众参与”的这一定义,这423起直接推动政府决策部门做出立法、政策废除、政策修改、人大和政协提案等的舆情事件可以归类为公众参与事件范畴,而在这些事件中可以发现,社会转型过程中成长起来的中产阶层群体正日益成为公众参与的主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