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产阶层处于社会的中间地位,一般拥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对社会经济资源和政治资源的配置与运作都具备较强的掌控力和影响力。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切实保障其财产不受非法侵犯,其自身发展需要依赖政治权力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中产阶层又担心政府权力的过度行使或不适当行使会损害其自身利益,于是还要求将政府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就必然要求国家行政机关具备理性结构,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遵循法律规则进行管理,在相应的法律规则范围内行使公权力,依法行政,即建设法治政府。然而,司法不公已是中国社会的严重问题。中产阶层对国家权力不受监督与制约而导致法治环境的破坏严重不满。譬如2011年中国法学网对法律业内人士的调查显示,认为我国法律实施状况很差的占60%、较差的占20%。李林:《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任重道远》,《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3月29日,第2版。又如,2011年媒体披露,我国每年签订约40万亿合同,但履约率仅有50%,33.3%的企业认为,这种情况“永不会改善”;企业每年因信用缺失导致的损失达6000亿元。张莫等:《每年损失6000亿,信用缺失代价惊人》,《经济参考报》2011年5月4日,第5版。再如,当前市场上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坑蒙拐骗现象盛行,食品药品令人“谈之色变”,官员腐败“前腐后继”等,极大地破坏了我国的法治环境。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契约经济,如此法制不彰,势必导致中产阶层利益受损、价值观扭曲异变。因此,建设法治政府,健全与完善法治环境,是当下中产阶层最迫切的需求,而且中产阶层是依其发育、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