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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龄人司法——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参与模式的反思与超越
作者:
邓志伟
赵彩艳
出版日期:
2014年4月
报告页数:
18页
报告字数:
12742字
所属图书:
2014年湖南社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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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阅读
生成引文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04.340-357
唐宇文
摘要:
本文阐述了同龄人司法,研究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参与模式的反思与超越。少年司法制度是司法制度中最具有创新性和开放性的领域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多年来,我国针对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推出了一系列参与制度和措施,如指定辩护、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圆桌审判等无不体现出国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人性关怀,并获得了新《刑事诉讼法》的确认。但在具体的前进路上,总是充满荆棘与坎坷,这些改革措施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司法实践的需求,弊端已逐渐凸显。应然与实然的纠结、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使我们不得不寻求一种新的参与模式作为对实现社会发展的实质回应,作为对成年人参与模式的狭隘性突破,更作为对传统思维方式的反思和超越。本文试图借鉴美国青少年刑事司法模式中的“同龄人司法”,结合我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实践语境探索新的改革思路,以求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多功能特点。
关键词:
未成年人
模式
犯罪
司法
同龄人
作者简介:
邓志伟: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南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赵彩艳:
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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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目录
现实的困顿 现有参与模式的病症分析
(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形式化
(二)辩护律师虚化
(三)圆桌审判异化
(四)社会调查随意化
可能的消弭 引入“同龄人司法”的理论皈依
(一)刑法学维度 “恢复性司法”下的无缝耦合
(二)心理学维度 “对话互通”下的心理共振
(三)教育学维度 “意义障碍”下的合理引导
(四)社会学维度 “去标签化”下的阳光回归
深入的明辨 几个实践诘难的谨慎解答
(一)是否会导致放纵犯罪
(二)是否能正确地判断案件
(三)是否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四)是否成本太高
全新的探索 “同龄人司法”的本土构建
(一)实体框定——“有限原则”下适用范围的确立
(二)主体构成——“1+2+N”模式的嵌入
(三)程序塑造——节点管理模式的植入
(四)功能延伸——“助人自助”理念的引入
·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