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的时候,人民生活简单,渔猎游牧,迁居无定。以后生齿日繁,渔猎游牧等事,不足维持生计,农艺的事业,从此渐兴。土著不徙的观念,相继而起。因家族血统的关系,集合群居,形成村落。因人民接触的渐多,智识陶冶,始有进步。其后渐知个人生活不能独立,团体互助的动机,亦渐次发动。如黄帝时的“日中为市”,虞舜时的“封土为社,使民知礼”等,都是人民团结互助的证据。也可说是我中华民族能存在到现今的原因。其社会的文化,风俗,礼教,典章,都由此演进而生。到了现在,人群事业的进化,范围扩大;市廛的交易,社神的祭祀,亦异乎往昔。吾人现今若欲窥察一个乡村社会的真相,作为将来改良人群事业的根据,我们不得不寻出来一个乡村社会到底是什么?他的范围有多大?其中的居民,在共同生活事业上,有什么互相的关系?美国康奈尔大学乡村社会学教授施特生(Dwight Sanderson)说:“乡村社会的意义,是指一处的居民,居住在一个农业面积上,他们的各种共同生活和事业,都聚集到一个中心点上去合作。”虽然我国乡村社会,与美国不同,但是他的意义方法,倒可以作为区划我国乡村社会的借镜,藉以考察乡村社会共同生活及事业的内容。惟各种共同生活和事业,都是关于经济、宗教、教育、交际,和政治这几种事业。区划的根据,也应按这几个项目分类出来。